“一带一路 ” (宝安站)竞赛规程
 
“一带一路 ” (宝安站)竞赛规程
来源: | 作者:sports-111 | 发布时间: 2759天前 | 163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主办单位:
新华社《 中国名牌》杂志社
二、指导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三、支持单位:
    新华广联(北京)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
四、承办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深圳骏艺艺术学校
五、协办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体育舞蹈(国标舞)协会
广东红蕾艺术学校
茹舞时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辉艳文化艺术传媒
深圳威廉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美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星舞卓萌艺术教育
西乡拉丁舞艺术团
广州市花都区青少年宫
东莞市胡杨国标舞蹈艺术教育
东莞艺超凡舞蹈教育机构
深圳凭风拉丁舞专业培训中心
六、媒体支持单位:
CCTV微电影频道
广东电视台
深圳电视台
宝安电视台
宝安日报
腾讯网
搜狐网
优酷网
土豆网
乐视网
PPTV
中华舞蹈网
舞讯网
优舞网
《茹舞》时尚
七、比赛时间:
2017年12月2-3日。
八、比赛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九、比赛设项
见附件1。
十、裁判员由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和地方裁判员担任。
十一、报名要求
(一)以省市协会、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等为单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
报名网址:http://baoming.mzdance.com/
(请联系报名负责人索取登录报名系统的账号及密码)
报名联系电话:185 6569 8177 耿慈利
                          158 9979 4385 周  群
                          138 2656 2351 白  迅
请认真填写内容,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
(三)报名截止日不足3对的组别将被取消,可选择并入适龄组别参赛;报到后不足3对的组别将并入适龄组别参赛。
(四)各队报名结束后可将参赛服务费同时转账承办单位的账户,待报到时凭网上报名单和付费记录领取正式发票、背号和秩序册。
(五)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报项准确。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同意后在不影响赛程情况下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项。
(六)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十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7年12月1日10:00-17:00。之后再报到的加收服务费200元/对,开赛后一律不再受理。
(二)报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体育中心体育馆-东门。
十三、奖励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12名,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第4至12名颁发证书。
(二)6人组、6人单项组、等级赛组别根据报名人数随机分组,各组按照20%、30%、30%(共80%)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章、证书。
(三)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下列组别:均录取前12名,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及证书,4-12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1、A组标准舞/拉丁舞奖金:
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000元、
第4—6名各800元、第7—12名各500元。
(A组标准舞/拉丁舞两项合计19800元)
2、壮年A组标准舞奖金:
第1名15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800元、
第4—6名各600元、第7—12名各300元。
(壮年A组标准舞合计6900元)
3、少年精英组拉丁舞(中国名牌):
第1名12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800元、
第4—6名各500元、第7—12名各300元。
4、双人精英B组拉丁舞:
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
第4—6名各400元、第7—12名各200元。
5、双人精英C组拉丁舞:
第1名800元、第2名600元、第3名400元、
第4—6名各300元、第7—12名各200元。
(双人精英组拉丁舞合计:15300元)
6、单人精英A组拉丁舞:
第1名600元、第2名500元、第3名400元、
第4—6名各200元、第7—12名各100元。
7、单人精英B组拉丁舞:
第1名500元、第2名400元、第3名300元、
第4—6名各200元、第7—12名各100元。
8、单人精英C组拉丁舞:
第1名400元、第2名300元、第3名200元、
第4-12名各100元。
(单人精英组拉丁舞:6900元)
十三、食宿交通安排
所有参赛队伍自行安排食宿。
十四、保险
请各队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五、其他
(一)体育舞蹈(国标舞)专业院校在籍及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各业余组别的比赛;不允许跨年龄组兼报。
(二)参加现场颁奖仪式的选手须着比赛服准时参加,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奖励。
(三)各代表队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否则,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收回奖金/奖杯/证书等处罚。
(四)有服装和动作要求的组别,必须遵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服装规定》和《新版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执行。
(五)各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否则视为放弃评奖资格和投诉权利。
(六)请各领队和选手及时通过赛事二维码和检录处公告关注最新赛程,防止误场。
(七)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出售。
(八)如需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联系组委会。
联系人:185 6569 8177 耿慈利
              138 2656 2351 白    迅
              159 8664 8855 董贞元
十六、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